加快发展旅游地产、商业地产,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,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。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,发展市场化商品住房、市场化租赁住房,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,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、公租房、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,解决好本地居民保障性住房、改善性住房和各类人才住房需求。
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,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,实行现房销售制度。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变相涨价、虚假宣传、违规销售、更名炒作、违法中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设立不动产投资收购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,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。